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28年全省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15来源:采购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28年全省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28年全省车辆维修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28年全省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YT-20260513-03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徐州、常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分公司的车辆维修服务,包括车辆一、二级维护保养、日常维修、轮胎维修更换、车辆抢修等服务项目,服务期15个月-30个月不等,项目总预算3121.54万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分为23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具体如下:
单位 | 分包号 | 分包区域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合同期限(月) |
徐州 | 1 | 徐州市区 | 641.38 | 24 |
常州 | 2 | 常州市区 | 405.12 | 24 |
3 | 金坛 | 42.96 | 24 | |
4 | 溧阳 | 57.08 | 24 | |
南通 | 5 | 南通市区 | 375.99 | 24 |
6 | 通州 | 85.61 | 24 | |
7 | 海安 | 92.12 | 24 | |
8 | 叠石桥 | 32.4 | 30 | |
淮安 | 9 | 淮安市区 | 343.48 | 24 |
10 | 洪泽区 | 16.5 | 24 | |
11 | 涟水 | 24.7 | 24 | |
12 | 金湖 | 15.12 | 24 | |
13 | 盱眙 | 23.9 | 24 | |
盐城 | 14 | 盐城市区 | 235.04 | 20 |
扬州 | 15 | 扬州市区 | 232.82 | 24 |
16 | 高邮 | 51.84 | 24 | |
17 | 江都 | 46.26 | 24 | |
18 | 宝应 | 41.06 | 24 | |
19 | 仪征 | 35.2 | 24 | |
泰州 | 20 | 兴化 | 115.4 | 23 |
21 | 靖江 | 35.9 | 23 | |
宿迁 | 22 | 宿迁市区 | 137.72 | 23 |
23 | 泗阳 | 33.94 | 15 |
3.维修结算费用包括零配件(耗材)费用及工时费用两部分。零配件(耗材)按照不同车型及零配件(耗材)种类设置最高限价。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执行。工时最高限价按区域设置:苏南(宁、苏、锡、常、镇)7.6元/工时;苏中(扬、泰、通)7元/工时;苏北(徐、宿、盐、连、淮)6.5元/工时。
4.中标原则:本项目按分包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1备1。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每分包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中标,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备选,同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10个分包,按照开标时间顺序,每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均按照分包预算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和备选供应商。若同一个投标人在单轮或多轮评标中累计中标10个分包,则在其余排名第一的分包中作为备选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或质量考核不合格等,则解除协议,与备选供应商签约。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车辆维修平台拟提供本项目维修服务的合作车辆修理厂)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提供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维修平台须提供平台与修理厂协议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在所投分包服务区域设立维修场所或承诺在合同生效前在所投分包服务区域设立维修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车辆维修平台,须在所投分包服务区域设立维修场所或承诺在合同生效前在所投分包服务区域设立维修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与所投分包服务区域范围内拟提供本项目维修服务的车辆修理厂有车辆修理合作关系(提供修理厂明细、营业执照、平台与修理厂协议,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维修平台与其存在修理合作关系的车辆修理厂不能参加同一分包的投标;同一分包投标的两家及以上车辆维修平台不能指定具有合作关系的同一家车辆修理厂提供本项目维修服务(分包1、2、5、9、14、15、22的服务区域是指市区主城区);
(四)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九)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