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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光纤通信链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1-22 12:35:0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Z-D-2183006

项目名称: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光纤通信链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将对天津辖区内新建基准站、无线传输基准站及基本站实施光纤通信信道接入,同时在台网中心增设数据专线,实现站点数据汇集到天津市地震局。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包预算12.4万元,第二包预算12.4万元,为保障施工进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中心汇聚点开通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开始计费。站点开通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开通40%、60个日历日开通100%,全部站点开通后试运行15个工作日,开始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2019年或2020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关于经营基础电信业务资格,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至 2021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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