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产业部重大技改项目配套高压供电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174)
一、招标条件
材料产业部重大技改项目配套高压供电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17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材料产业部重大技改项目配套高压供电系统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招标范围:材料产业部重大技改项目锻造厂、炼钢厂新增产能配套高压供电系统改造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整定值、试验、调试、信号上传、电气自控与电缆敷设、管线安装、建筑及结构、消防及电讯,通风及采暖、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等;配合电业局调试。一切施工所用材料、车辆、现场验收等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30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300天,分项工期严格按下表执行)。
序号 | 分类 | 项目 | 工期(天) |
1 | 110kV系统改造 | 一总降 | 120 |
2 | 二总降 | 100 | |
3 | 35kV系统改造 | 第五开闭所 | 100 |
4 | 第八开闭所、压机开闭所、SVG | 300 | |
5 | 6kV系统改造 | 废钢除尘变电所、第75馈电所 | 120 |
6 | 压机馈电所 | 300 | |
7 | 第7馈电所、炼钢配电馈电所、除尘水处理馈电所 | 210 |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1)、(2)两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需提供其2026年1月-3月任职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3.3.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并需提供其2026年1月-3月任职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3.3.3其他人员: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任务,并承诺:现场配备人员满足项目要求。
中标后实际到岗人员务必与投标文件注明人员一致,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员可以让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招标单位的认同后方可更换,且须是本单位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本项目或按中标候选人顺延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等措施,因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提供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设计类业绩1项,业绩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必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该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相关验收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投标人须对企业是否存在上述不良状况提供承诺。投标有效期内,若出现上述不良状况之一或有所隐瞒的,将取消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其他:被招标人列入禁入名单(含临时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应符合投标有效期要求。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在协议中应明确职责分配,以及各方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资格要求3.2-3.7要求。
(5)牵头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负总责,所有合同价款仅对牵头人支付,并由牵头人转付给联合体其他成员。
(6)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文件不得大于99兆。否则推送不上国资委监管平台。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0日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5月27日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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