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文绮中学校园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市民办文绮中学校园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民办文绮中学(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食材采购、餐食制作和供应、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餐后清洁及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等全流程服务。
2.2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保持财务稳定,企业经营状态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未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4)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无行政处罚记录。
查询日期须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5)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且食品经营项目含“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承包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保食品责任保险。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投标人应确保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当日仍处于其保单所载明的“保险期间”之内,且被保险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关键人员(董事、监事)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提供虚假资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而被查实的情形。
(9)最新一轮“闵行区教育系统食堂供餐遴选项目”的“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内的单位。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3年5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5月26日9:30到2026年5月30日16:30(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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