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生产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生产加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605-340223-04-01-211428招标人为芜湖晟茂国信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医药生产加工项目;
2.2、建设地点:芜湖市南陵县戈江镇工业集中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原有厂区,对其中的3#厂房3375.16平方米、2#厂房3510.09平方米4#厂房3510.09平方米和5#厂房3507.78平方米进行改造,改造建筑总面积14303.12平方米。购置各类生产线14条,配套公用工程设备400多台套,质检设备50多台套。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整体移交服务工作,直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标段:根据委托人要求和项目推进需要,开展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修改建议、变更和签证的审核意见、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意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审核意见、新增综合单价的审核意见、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审核意见、索赔费用的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内容。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1年(其中勘察设计须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合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止;
2.6、质量要求:
一标段:勘察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监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造价: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项目总投资:15666.3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中医药生产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中医药生产加工项目全过程管理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1.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二标段:
3.2.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查询单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查询平台打印的个人社保明细网页查询件);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网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通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标段: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造价咨询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伏牛路中原发展大厦(伏牛路)10楼1006
4.3.方式:须提供代理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
4.4.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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