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施工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60536742、SXMTZB26101F-178(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施工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60536742、SXMTZB26101F-178(G))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由于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从业人员不能够满足生产所需,为了不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现需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爆破公司负责胡底煤业公司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爆破、清退、等作业。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施工作业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对胡底煤业民爆物品购买、储存、运输、发放、清退以及井下爆破作业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和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爆破等服务。
2.3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合同签订一年,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爆破公司人员入驻矿方具体日期累计到月,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施工作业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1类爆炸品第1项),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输的,须提交运输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1类爆炸品第1项)。
人员要求: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爆破作业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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