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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机具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03 20:37: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华夏银行现金机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  1.1.1  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夏银行现金机具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  1.2.2  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 招标范围

   

包号

机具名称

鉴别/认证标准

入围期限

设备参数

1

卧式点钞机

新国标、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2

2出钞口本外币一体清分机

新国标、CQC认证

3

详见项目需求

3

4出钞口人民币清分机

新国标、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4

8出钞口人民币清分机

金标、新国标、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5

纸硬币兑换机

金标或新国标、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6

外币点验钞机

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7

全自动捆钞机

CQC认证

3年

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针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现金机具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当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入围家数调整至2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组织二次招标。

二次招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入围家数调整至2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包件5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入围家数调整为1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家时,包件5废标处理。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其他包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3. 招标相关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如为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zxgk.court.gov.cn/。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所提报现金机具的设备生产厂商。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40560-2021)标准要求、取得CQC认证资质,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监管规定,并满足华夏银行相关要求,同时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1.9 提供的同类产品须具有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期间的类似项目案例。(注:1.案例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案例合同复印件的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体现时间页、体现服务内容页、合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公章。2.合同内容中须明确提及投标产品、相关产品行业通用术语。若合同中未体现出具体采购内容,可提供采购订单扫描件。未满足上述要求的案例将不予认可。3.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总部或非总部级入围或销售业绩不重复计分,同一甲方的多个案例仅按一个计算,不重复计分。)

3.1.10 愿意且有能力为华夏银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服务,并接受华夏银行监督管理。能够提供投标设备类型中规定的所有产品型号,并具备核心部件国产化的自研能力和实施经验。同时,在中国境内具有相对完备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号条款。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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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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