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LCZ2026-0417
项目名称: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2026年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01包:再担保体系合作机构代偿补偿审计。02包: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调查,本项目共分2个包,供应商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采购预算:01包:190,000.00元;02包:153,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满足《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相关规定:(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三)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涉及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五)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六)禁止性要求: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 发售磋商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每天8:30-11:30、13:30-16:00止;
2.发售磋商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磋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