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设备烟气多污染物综合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烟气协同净化工艺研究与示范工程设计磋商邀请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作为火化设备烟气多污染物综合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烟气协同净化工艺研究与示范工程设计的采购代理机构,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火化设备烟气多污染物综合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烟气协同净化工艺研究与示范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102118220110000009026
采购编号:0733-261024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5万元,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针对火化烟气后处理设备传统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等净化技术所面临的技术难题,本招标项目拟探索高比表面积消石灰干法脱硫/烟气改质、多功能陶瓷纤维催化滤筒脱硝脱二噁英除尘、锰基蜂窝体催化氧化除CO及异味等先进烟气净化产品应用于火化设备复杂烟气工况理论与技术可行性,完成火化设备烟气综合净化工艺与反应器设计及其示范工程详细设计,突破适合火化设备复杂烟气综合净化工艺与低成本综合净化技术装备,并实现火化设备烟气综合净化示范工程颗粒物、SO2、NOx、二噁英、CO及恶臭异味等多污染物达到工业烟气超低排放标准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树立殡葬烟气净化领域技术标杆和广泛推广。具体开发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日止,研究报告提交截止期限为2027年4月30日,并于验收之后提供12个月的技术保障。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年6月5日09:00至2026年6月12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21室;
(邮件)wangkyzb@ck.citic.com,yangjh@ck.citic.com。
提供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③潜在供应商须登记备案,填写《采购文件领取记录》
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kyzb@ck.citic.com,yangjh@ck.citic.com。
方式:现场或邮购,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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