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天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关于山西鑫盛通达能源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03-ZB-260627257、SXZB-2605 3401GZF04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天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关于山西鑫盛通达能源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NC203-ZB-260627257、SXZB-2605 3401GZF041/01)已由晋能港字(2026)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天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晋能(天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向山西鑫盛通达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期间累计向其支付货款16205.39万元,实际拉运煤炭77144.54吨,结算金额13483.6万元,仍有2721.79万元预付货款未收回。经多次电话清收未果。
2.2 招标内容、范围:山西鑫盛通达能源有限公司全风险诉讼代理服务
2.3 服务地点:晋能(天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本部。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诉讼案件执行完毕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2025年度年检合格;
人员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法律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判决书、委托代理合同、回款凭证或结案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6-05 18:00至2026-06-10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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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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