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双水发电厂化学、输灰输渣、除尘、脱硫、输煤、码头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会双水发电厂化学、输灰输渣、除尘、脱硫、输煤、码头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项目(项目编号:FDSC-ZB【2026】004号,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6-D-F-E14129),已由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会双水发电厂化学、输灰输渣、除尘、脱硫、输煤、码头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项目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化学、输灰输渣、除尘、脱硫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两个子项,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子项名称 | 备注 |
项目1 | 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7号机组化学、输灰、除尘、脱硫、输煤、码头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项目 | 详见项目1技术规范书 |
项目2 | 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5、6号机组化学、输灰输渣、除尘、脱硫、输煤设备检修维护及区域保洁项目 | 详见项目2技术规范书 |
招标人有权根据系统、设备变动情况增加或减少检修维护范围,可要求相应增减人员和费用。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其中项目1最高投标限价为2110万元,项目2最高投标限价为1250万元,超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2.3服务期限为2年,2026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5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须包括承装类和承修类;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维保总包或分包合同的业绩不少于3份且单份合同总价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维保总包或分包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化学、输灰、除尘、脱硫、输煤、码头设备检修维护中一项。(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6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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