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2026-2027年度设计监理(施工图优化)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机关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3-410171-04-01-319625,招标人为郑州经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2027年度设计监理(施工图优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2026-2027年度设计监理(施工图优化)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山路以南,兴国路及鲲鹏路连线以北,青州大道以东,雁鸣大道以西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次招标范围2026—2027年(2年内)拟定新开工建设项目,共计包含10条道路,道路总长约18691.704米。项目总投资约11.34亿,其中建安费约9.44亿,详见附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2026-2027年预计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
2.4招标范围:负责2026-2027年度(2年内)拟新开工各项目工程设计图(包含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照明、电力及景观绿化等专业)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每次工作开展均以甲方下发的任务书为准)。
2.5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2027年(2年内)新开工建设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各子项目工作开展时间均以甲方下发的任务书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
2.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核查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出具书面承诺)。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与任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任职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2026年任意1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图优化负责人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
备注:类似项目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优化或设计优化咨询类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重复计算。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任意连续三个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若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任意1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要求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按顺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xyzbdlb@163.com),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转账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邮件内应包含资格证明材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收件人名称、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和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等材料。招标代理机构经核验无误后,通过电子邮件(zxyzbdlb@163.com)向潜在投标人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同时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账 号:7393010182600009125
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5712628947K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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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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