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6﹞第0455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总厂大修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总厂大修维护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103号
2.3招标内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总厂大修维护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6年7月13日-2026年9月20日,共计70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641668.59元(其中暂列金179141.81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30日内,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包含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在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进度款,本工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决算审计,在审计完毕后,中标人开具审计金额与已支付金额差值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部分为质保,两个采暖季后无息支付。(中标人未开具发票前,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价款,且不构成违约责任)。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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