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8-06-04F-2026-D-F-E17121)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大地保险云南省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3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新媒体运营和网络平台宣传服务,具体包括直播、短视频创意与制作、粉丝运营,短视频及直播投放等相关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新媒体平台运营150000元/年(其中平面设计板块为72000元/年,视频制作板块为78000元/年),网络平台宣传50000元/年(含税)(合同有效期内,因项目执行的不确定性,具体以实际量为准。若合同期间未达或超出预估规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成交人数量详见下表。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成交人数量 |
标包1 | 新媒体平台运营 | 官方微信、抖音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 2个 |
标包2 | 网络平台宣传 | 资源整合及舆情监测 | 1个 |
注: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可以参与本项目一个或者多个标包报价,并同时成交两个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如为分公司的,还需要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新媒体运营、宣传等)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承诺书)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供应商无信息安全不良记录,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遵守大地保险各类信息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数据安全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各类三方人员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7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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