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硬件集中监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兰州银行硬件集中监控平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银行硬件集中监控平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HT2026-DL-007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段总预算为290万元;构建一套 “分布式采集、集中管控、智能运维” 一体化的硬件集中监控平台,实现全行 “两地四中心” 全量 IT 硬件设备的统一纳管、全生命周期可视可控、智能预警与高效处置,全面提升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管理的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采购不少于4200个节点,行内系统对接及三年免费原厂维保服务(包含1人1年原厂驻场服务),实现硬件统管、资产管理、能耗管理、外管控制、远程 KVM、存储监控、网络管理、专线管理等功能需求。确定1名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数据中心级硬件集中监控平台采购案例(案例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为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生产厂商或其合法授权代理商:生产厂商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明确自身为本项目所投产品[产品名称、版本]的唯一制造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生产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须提供承诺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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