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919A001
2.2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3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若干套化工中试小试设备、检测仪器和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永丰塘路34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宁波基地)和临港园区。
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确认竣工图设计等,涉及单体见附件1。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项目要求:根据甲方的工艺描述给出中试工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工艺流程框图、工艺流程图(PFD)、工艺控制图(PCD)、物料流程图、工艺说明书、设备表、工艺数据表、安全备忘录、布置图、各专业设计条件的设计。设计公司需要完成本项目中各类施工图和施工说明、施工预算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种设计依据和说明,且必须满足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辑并组织且通过相关专篇的评审。设计公司配合确认竣工图设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数量:1项。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稿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初稿,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甲方通知完成后续工作。
2.7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本项需: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提供证明文件。
工艺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提供证明文件。
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给排水消防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上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总图、设备、管道专业负责人各1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文件。
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上述审计报告复印件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上述资料。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表。如高校等研究机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精细化工或中试项目的设计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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