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飞地经济二期标准化厂房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综合服务楼——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预算金额:4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电梯 种类 | 载重量(KG) | 速度(m/s) | 停站楼层 | 停站数 | 有无机房 | 操纵 方式 | 井道尺寸 (宽*深mm) | 轿厢净高 (mm) | 开门尺寸 (宽*高mm) | 提升高度(m) | 顶层 高度(mm) | 底坑 深度 (mm) | 门 |
1#客梯2部 | 客梯 | 1000 | 1.0 | 1-6 | 6 | 有 | 并联 | 2400×2200 | 2400 | 900*2100 | 22.2 | 4260 | 1450 | 中分 |
2#客梯1部
| 客梯 | 1000 | 1.0 | 1-4 | 4 | 有 | 集选 | 2200×2200 | 2400 | 900*2100 | 14.4 | 4260 | 1450 | 中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1)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的资料: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同时还需提供代理电梯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以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到公司邮箱1943542802@qq.com并电话(024-43210676)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具备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和安装能力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电梯的营业范围和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4、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同品牌电梯只接受一家报名,原则以生产制造商优先,按招标代理人收到的合格的报名资料先后顺序,第一时间报名的为有效投标人;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至 2021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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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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