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号装配厂房暖通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26GSH00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04号装配厂房暖通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C26GSH00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包括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及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的采购、制造、安装指导、调试等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供货及服务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4年~2025年(若2025年报告未出,可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内容。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和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在2023年至2026年间的供货业绩,与本次所投产品为同品牌同系列设备的各提供至少1个国内供货合同(合同内容应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关键技术指标等主要内容)。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资料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若投标人无法查询其信息,则需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为暖通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相应制造商关于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和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正式授权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注: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3)投标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使用招标人采购合同模板,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6日20时00分00秒---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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