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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公司代理金融日复盘智能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3 11:42:5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江西省分公司代理金融“日复盘”智能系统项目(第二次)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西省分公司代理金融“日复盘”智能系统项目(第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分公司代理金融日复盘智能系统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TC269X04C。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系统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全省代理金融“日复盘”智能系统

1

70.00

7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及邮政企业内部进行核实】。

(二)限制响应情形【供应商逐项出具承诺书】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三)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逐项出具承诺书】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3)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4)供应商出具《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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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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