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0-C3-10001-GXZQ
项目名称:钦南区矿石行业监管和税收共治平台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2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2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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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签署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系统上线运行且经甲方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项目款;余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 |
售后服务 |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供应商应立刻对问题进行响应,若供应商无法远程解决问题的,应立刻安排相关专家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系统运行。 3、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保服务,至少须包括:由于误操作等意外情况造成的数据库混乱,需对数据库或程序进行修复、整理、更换;由于系统环境造成的数据破坏,需对数据库进行修复、整理、更换;由于病毒和计算机系统软件的故障问题,需重新安装、调试软件和数据库的;因更换设备需进行软件的安装与调试。针对突发事件,如病毒入侵,使用时断电、误操作等,引发的数据危机,需提供数据紧急修复备份服务;定期电话和现场回访服务。 |
交付与验收要求 | (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系统工作,认为可以交付的,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的5 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2)交付应按本项目约定的时间进行,如因采购人的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交付,成交供应商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 (3)如采购人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已交付并支付款项。 (4)验收依据: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系统能正式上线正确试运行作为验收通过的依据。 (5)检测与检验:系统交付前需经采购人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标准以本项目提交的系统功能需求全部满足各项功能和技术参数,确保采购人的各项业务能正常开展为准。 |
其它 | 1、系统开发的需求认定经采购方评审后,因有新文件、新政策发布造成的新增需求,成交人应承诺在项目成交的总工作量5%以内的新增和变更需求免费提供服务,超出部分双方另行协商议定。新增的工作量以双方新增需求分析认定。 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3、为防止虚假响应、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运行,交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中指定功能模块到采购人处进行技术与功能验证,如不参与验证以及验证不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不予以验收,保留追加给采购人造成经济与行政上损失的权利。功能测试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系统开发及服务的价格;(2)货物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在内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竞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标。否则,与之相关的竞标文件作废。(4)竞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可按联合体任意一方计算。(5)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竞标协议书》。(6)联合体竞标的,可以只有一方办理竞标报名及提交竞标保证金事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竞标;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5、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至 2021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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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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