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连众信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企连众信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备〔2026〕14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贷,招标人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西黄村镇葫芦峪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700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农产品筛选包装间3000平方米,农产品展示厅2000平方米,智慧生态大棚9座;购置安装相关设备60台(套);配套供电、供水、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
2.1.3工期:24个月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约46644.31万施工建安费 ,标段二:约33000万施工建安费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开户不能提供资信证明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15 日至2026 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创中心A座1706室持(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及报名条件均符合后,发放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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