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铁路煤到达站台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2-ZB-260716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铁路煤到达站台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142-ZB-260716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计划采购燃煤中,有65万吨燃煤通过铁路发运。本项目主要工作范围是对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铁路来煤提供到达站台服务。
2.2招标内容、范围:对招标人铁路运输到站货物(煤炭)提供接运、装卸、分类储存、仓储保管及取送车服务。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协助完成招标人铁路煤到达服务工作,确保货物到站后及时接运、卸车、储存,并协助完成装车短倒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需提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合法有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自有站台所有权或经营权所需的证明材料:
3.3.1投标人自有站台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铁路专用线共用协议及站台发运品名(含煤炭/精煤)的铁路部门证明;
3.3.2投标人使用其所属集团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或集团内其他企业合法授权使用的站台,在提供该站台符合3.3.1条要求的全套权证和许可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站台所有方/授权方签订的有效使用协议(须明确发运权限和使用期限),可视为满足自有站台要求。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近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是指:煤炭铁路运输包含代收、代发、装卸、保管和仓储上述五项内容的业绩(不限一份合同体现)。
(3)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7-15 18:00至2026-07-20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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