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ZX-202614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70%,企业自筹资金30%。计划投资6361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 | 标段 | 采购内容(车型/设备)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万元) | |
车型/设备 | 数量 | ||||
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 | 1标段 | 18吨洗扫车 | 15 | 95 | 1425 |
18吨扫路车 | 15 | 90 | 1350 | ||
小计 | 30 |
| 2775 | ||
2标段 | 18吨四季扫路车 | 16 | 95 | 1520 | |
小计 | 16 |
| 1520 | ||
3标段 | 4吨洗扫车 | 18 | 40 | 720 | |
多功能小型清扫车 | 18 | 29.5 | 531 | ||
多功能道路清洗车 | 3 | 30 | 90 | ||
护栏清洗车 | 1 | 50 | 50 | ||
小计 | 40 |
| 1391 | ||
4标段 | 18吨(载重量)双桥钩臂车(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2 | 60 | 120 | |
12吨(载重量)单桥钩臂吊(1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 | 45 | 45 | ||
12吨(载重量)挂桶式压缩车(18吨挂桶式压缩垃圾车) | 3 | 46 | 138 | ||
10立方吸污车(18吨清洗吸污车) | 1 | 58 | 58 | ||
8吨(载重量)餐厨垃圾收集车(18吨餐厨垃圾车) | 5 | 50 | 250 | ||
7立方摆臂垃圾箱 | 30 | 1.3 | 39 | ||
660L垃圾桶 | 500 | 0.05 | 25 | ||
小计 | 542 |
| 675 | ||
总计 | 628(车辆98台,垃圾桶530个) |
| 6361 | ||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时间:
1标段: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10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10辆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所有车辆供货
2标段: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6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5辆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所有车辆供货
3标段: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多功能道路清洗车 3辆、护栏清洗车1辆、多功能小型清扫车 6辆、4吨洗扫车6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多功能小型清扫车 6辆、4吨洗扫车6辆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所有车辆供货
4标段: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18吨(载重量)双桥钩臂车(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2辆、12吨(载重量)单桥钩臂吊(1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辆、10立方吸污车(18吨清洗吸污车) 1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12吨(载重量)挂桶式压缩车(18吨挂桶式压缩垃圾车) 3辆、8吨(载重量)餐厨垃圾收集车(18吨餐厨垃圾车) 5辆、660L垃圾桶 500个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所有货物供货
2.6质保期:
1.4标段:整车质保期1年,其他质保期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1年,动力电池组、电机及电控系统的质保期为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标段:投标人应为所投专业设备(18吨高速洗扫车、18吨高速扫路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专业设备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设备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2标段:投标人应为所投专业设备(四季扫路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标段:投标人应为所投专业设备(4吨洗扫车、多功能小型清扫车、多功能道路清洗车、护栏清洗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专业设备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设备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4标段:投标人应为所投专业设备【18吨(载重量)双桥钩臂车(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2吨(载重量)单桥钩臂吊(1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2吨(载重量)挂桶式压缩车(18吨挂桶式压缩垃圾车)、10立方吸污车(18吨清洗吸污车)、8吨(载重量)餐厨垃圾收集车(18吨餐厨垃圾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专业设备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设备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环卫特种车辆供货合同(合同供货内容应至少包括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任一特种车辆),其品牌应与本次拟投标设备品牌一致(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即可,业绩合同的卖方可以是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任一代理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应包含符合业绩要求的设备特征描述,或补充提供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 07 月 13 日至2026年 07 月 20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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