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沙县电子信息产业园A、B、C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2-22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金沙县电子信息产业园A、B、C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93ZC2021A054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054
- 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金沙县电子信息产业园A、B、C区安保服务(详见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177,200(元)
- 最高限价:1,177,2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提供投标供应商近2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凭证或银行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的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诚信资格要求:①对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1.8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9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1-01-26 09:00:00至 2021-02-01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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