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就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办公大楼窗户、卫生间水电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办公大楼窗户、卫生间水电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清湖小区21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办公大楼窗户、卫生间水电改造项目,具体改造内容为:办公大楼(负一楼至五楼)窗户共68扇:180cm*201cm共35扇、256cm*180cm共4扇、98cm*150cm共15扇、2100cm*196cm共3扇、210cm*426cm共1扇、150cm*426cm共1扇、1500cm*120cm共3扇、113cm*113cm共4扇、210cm*300cm共2扇;办公大楼(负一楼至五楼)卫生间共11间:负一楼卫生间1间2m*2.3m;一至五楼男卫生间5间每间2.3m*3.3m;一至五楼女卫生间5间每间2.3m*2m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9969.39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和名单花名册,提供任一种均可)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一家庭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多个经营主体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即只能以一个经营主体参与投标,若有违反,经调查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在开标现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国家法定平台进行查询)
3.6.2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7.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7.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4.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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