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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27 15:45:5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20896)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优化升级本校校本部、金园校区、东墩校区、新津校区的直饮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个直饮水系统的设计,包括水处理工艺设计、管网系统及终端饮水设施的设计,净水制水设备、管材管件、饮水末端设施的供货;②净水主机、管网系统、饮水末端设施的安装调试;③直饮水系统的使用操作培训、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期内做好日常运营维保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2预算金额:总投入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直饮水单价最高限价为0.35元/升,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3交货及运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以学校通知后)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自验收合格投入运营开始,服务期限为7年;运营期间需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水。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8日08:30至2026年08月0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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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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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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