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2026年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506579,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江口公司”)、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瀑布沟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以下简称“龚电总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消防车采购,中标人中标后与对应项目单位签订合同,采购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干粉消防车(4吨) | 1 | 辆 | 马尔康市 |
泡沫消防车(8吨) | 1 | 辆 | 马尔康市 | ||
2 | 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 干粉消防车(6吨) | 1 | 辆 | 雅安市 |
泡沫消防车(6吨) | 1 | 辆 | 雅安市 | ||
水罐消防车(6吨) | 1 | 辆 | 雅安市 | ||
水罐消防车(12吨) | 1 | 辆 | 雅安市 | ||
3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 | 泡沫消防车(6吨) | 1 | 辆 | 乐山市 |
合计 | 7 | 辆 |
2.1.2交货期:瀑布沟公司车辆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交付,龚电总厂车辆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交付,双江口公司车辆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交付,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车辆均需为新车,车辆生产日期均不得早于2025年6月1日,交货时除水罐消防车、龚电总厂6吨泡沫消防车外其余车辆需装满有效的、符合规定的药剂(干粉、泡沫)。
交货地点:双江口公司交货地点为马尔康市绕城路118号。龚电总厂泡沫消防车交货地点为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99号。瀑布沟公司消防车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上沙坝。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罐及泡沫消防车)或(水罐及干粉消防车)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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