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DG2026-023
项目名称:庆阳市中医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8.16万元
最高限价:78.16万元
采购需求: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2.多参数监护仪(一拖四)、3.关节镜配套工具及器械、4.电子针疗仪、5.特定电磁波谱治疗仪(带红光)、6.胆道镜取石网篮。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及人员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地点: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恒美三期1号写字楼1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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