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60729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6〕4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4972.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8441.83㎡,地下建筑面积为6530.81㎡。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净月大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南,博学路以北。
2.5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监理期限仅为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不作为监理服务终止的依据。监理实际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止。)
2.6最高投标限价:415.65万元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人员要求:(1)总监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
(2)其他监理人员要求:需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除上述人员外,监理人须额外向委托人提供男性水暖工程师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5年相关工作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注册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注册证书,该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0个月。本项目全部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3日08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