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纸箱及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202601BA200224284538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纸箱及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纸箱及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纸箱及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纸箱及内衬塑料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行贿犯罪记录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对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的“黑名单”的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交书面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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