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广核新能源格尔木350MW光热示范项目监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608180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广核新能源格尔木350MW光热示范项目监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608180004 ),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格尔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东南约 9公里处(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园区西侧),距离格尔木市直线距离约180km,北距 S318 格茫公路约 2.5km。东侧距国道 G109 和柳格高速 G3011约 170 公里,交通较为便利。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350MW,采用熔盐塔槽结合技术路线,以二元熔盐为传热介质,储热时长15h。镜场总采光面积 370万 m2,包括三个采光面积 110万 m2 的塔式镜场及一个采光面积 40 万 m2 的槽式镜场。配套 1×350MW 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8 级回热、下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的汽轮发电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中广核格尔木350MW光热示范(试点)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集热岛、储换热岛、常规岛等主体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聚光集热系统、熔盐管路系统、组装车间、储热系统、排盐系统、换热系统(包括蒸汽发生系统和启动给水预热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汽水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排汽冷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供排水系统、防洪与场区排水、进场道路、厂区道路、围墙、全厂外围栏工程、厂区场地平整、供暖系统、升压站、送出线路、备用电源系统、厂区绿化、厂前区办公楼生活楼等本工程配套附属工程,整个光热项目的设计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设计联络会、督促图纸到场进度、组织或参与图纸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设计变更等)。
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计划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结算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甲级)。
3.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电力工程即可)施工监理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监理单位名称一致,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或工民建工程专业,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业绩证明)
(2)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电力工程监理经验(提供业绩证明)。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27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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