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消防热成像仪、灭火器定位贴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消防热成像仪、灭火器定位贴物资采购(招标编号:04-16-04A-2026-D-E2334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消防热成像仪、灭火器定位贴物资采购
(2)招标编号:04-16-04A-2026-D-E23340
(3)招标内容:采购灭火器定位地贴3300张,灭火器标识牌1300块,消防热成像仪3个。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4)供货期:合同签订日期后30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5)指定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指定的仓库。接卸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30至11点15分,下午14点00分至16点00分。如需叉/吊车卸货,乙方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需承诺并保证向招标方提供的产品所涉及到的商标、技术及方案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全部经济损失及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8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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