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不含税4626.80万元,税率13%,含税5228.29万元。
1.2.2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业务类型 | 模块名称 | 模块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投资 | 值守机库及配套 | 值守机库 | 个 | 6 | |
辅料、耗材 | 项 | 23 | |||
无人机物流仓 | 套 | 4 | |||
智能控制加速器 | 台 | 1 | |||
专网设备 | 专网基站 | 台 | 23 | ||
起降点专网基站 | 个 | 2 | |||
专网模块 | 个 | 142 | |||
集成 | 集成、调测 | 项 | 1 | ||
网络安全防护 | 防火墙 | 台 | 23 | ||
安全等保一体机 | 台 | 23 | |||
代建 | 通信导航模块 | RTK定位模块 | 台 | 23 | 自主设计 |
机载ARM计算模块 | 个 | 142 | 自主设计 | ||
蜂窝网络模块 | 个 | 142 | 自主设计 | ||
固定式无人机机巢及配套 | 通用无人机自动充电停机坪 | 项 | 46 | 自主设计 | |
节点控制设备 | 项 | 23 | 自主设计 | ||
无人机电池自动化充电机构 | 项 | 46 | 自主设计 | ||
设备环境保持 | 项 | 46 | 自主设计 | ||
无人机侦测诱骗模块 | RID-B系统基站 | 套 | 59 | 自主设计 | |
全频段频谱探测设备 | 套 | 1 | 自主设计 | ||
无人机时差监测定位设备 | 套 | 36 | 自主设计 | ||
光电探测识别设备 | 套 | 9 | 自主设计 | ||
套 | 1 | 自主设计 | |||
无人机诱骗驱离设备 | 套 | 9 | 自主设计 | ||
模块协同引导机构 | 套 | 9 | 自主设计 | ||
其他控制设备 | 边缘计算网关 | 台 | 32 | ||
移动式无人机机巢 | 无人机自动换电停机坪 | 项 | 2 | 自主设计 | |
车辆无人机电池充电结构设备 | 项 | 2 | 自主设计 | ||
机房配套设备 | 算力工控机 | 台 | 50 | ||
数据分流存储服务器 | 台 | 50 | |||
交换机 | 台 | 23 | |||
服务器 | 台 | 30 | |||
消息中间件 | 台 | 1 | |||
光模块 | 个 | 70 | |||
航线精准控制服务器 | 台 | 1 | |||
低空监视设备 | 项 | 1 | |||
配套算力设备 | 项 | 1 | |||
UPS电源 | 台 | 46 | |||
净化设备 | 套 | 1 | |||
网络安全防护 | 人脸识别摄像机 | 台 | 20 | ||
门禁 | 台 | 10 | |||
硬件防火墙 | 台 | 2 | |||
堡垒机 | 台 | 1 | |||
硬件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 | 套 | 1 | |||
杀毒软件 | 套 | 1 | |||
硬件入侵检测 | 套 | 2 | |||
其他设备 | 气象传感器 | 项 | 23 | ||
车辆改造 | 项 | 2 | |||
车辆控制设备 | 项 | 2 | |||
车辆专网基站 | 台 | 2 | |||
车载光电探测识别设备 | 项 | 2 | |||
车载频谱检测设备 | 项 | 2 | |||
车辆导航诱骗设备 | 项 | 2 |
1.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货物的供应运输到货验收等工作,60日内完成系统集成服务内容。
1.2.5交货地点:山西省。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626.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发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或协议)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或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低空类项目业绩或信息化集成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签字盖章页、实施内容页、金额页等;如为框架合同(或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或协议)须提供对应至少一张发票,发票除提供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查验截图信息须与发票一致且发票查验状态为正常。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三年(2023年8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8)在最近五年(2021年8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五年(2021年8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列入省内“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2)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同类产品(工程物资-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投标人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同类产品(工程物资-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山西分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
(13)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同类产品品类(工程物资-拓展业务设备)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山西范围该产品类别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4)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15)投标人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的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主要产品(服务器、数据分流存储服务器、防火墙)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17时45分至2026年08月26日17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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