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智慧路灯(含示范区)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NWNY-CGZX-2026-1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智慧路灯(含示范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2.2项目概况:以能源托管模式对珲春市(含示范区)的路灯进行节能提升改造,使城市道路照明水平在原基础上大幅度提升,以智慧路灯为载体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慧化管理。项目建设内容:对现有17516盏路灯进行改造;对269杆中华灯加装投光灯538盏;对全市89台配电柜进行替换;改造300杆老旧灯杆;建设一套智慧路灯控制系统。
2.3招标范围:
对全市约17516盏路灯进行改造、对约269杆中华灯加装投光灯约538盏且更换球罩、对约89台配电柜及其基础进行更换改造、对约300杆老旧灯杆及其基础进行更换改造、搭建一套智慧路灯控制系统、建设智慧路灯监控中心等。设备材料质保期8年,费用包含灯具、单灯控制器、路灯控制柜、基础、灯杆、灯杆编码、安装、辅材、质保等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88万元(1927+1061万元),其中,建设期与质保期(8年)费用不超过1927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2.7万元+暂列金4万元):初次灯具设备投入费用不超过907万元,初次系统投入费用不超过585万元,初始灯具安装费用不超过306万元,初始系统安装费用不超过32.3万元,灯杆及中华灯球罩投入费用不超过80万元;延保期(9-15年)费用不超过1061万元,灯具延保费用不超过563万元,系统延保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安装),灯具安装延保费用不超过478万元。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型:工程类。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元,含税) | 总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含税) | 最大中标数量 | 计划工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珲春市智慧路灯(含示范区)升级改造项目
| 29880000.00 | 29880000.00 | 127000.00 | 1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完成业主验收合格之日止,共180个日历天。 | 5万元 | / |
备注 | 1、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无。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固定金额:12.7万元,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灯具安装费+智控系统安装费)*3.75%=338.3万元*3.75%=12.7万元(四舍五入后)。投标人报价时需将该部分金额纳入总价报价中,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竞争,不计入评标价格。 3、暂列金额:4万元(如发生则据实结算,未发生则不支付。)。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明细报价表进行报价。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含税总价及各分项报价不高于该项目的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第3.2.4款处理: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项目没有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预算视为最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结算方式:按报价清单据实结算,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计采购总金额。 4、本项目评审价为不含税总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暂列金额)。 | |||||||
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有):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4、现场踏勘(如有):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由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应未被纳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网范围执行的供应商预警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同时应未被纳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的黑名单库、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 (3)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报价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
专用资格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为联合体,则负责施工的一方应具备上述(a)或(b)要求中的一项资质。 |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路灯照明工程或户外照明工程项目的同类业绩(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具备其联合体协议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业绩)。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②对应项目提供至少一张发票,且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截图。 ③竣工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或货物验收合格材料)等类似文件。 |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①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④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4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4、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
6、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4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5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1日0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4.4若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开标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将按照招标人采购管理规定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具体请留意最新公告。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其他要求: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投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和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报名相关的专业。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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