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040/26-QT-002)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沙尔布拉克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皮山125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沙尔布拉克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西北方向约23km处
2.2 项目规模:皮山光伏电站总规模:125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通知,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计划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如后延,完工日期相应顺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管理-新疆华电皮山125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CHDTDZ1040/26-QT-002001):新疆华电皮山125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新疆华电皮山125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中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钢结构。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5 13:00到2026-09-0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