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1095-LZFQHB
一、招标条件
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兰州市发改委核准通过(兰发改[2020]352号)。项目法人为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2*7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1台36MW凝汽式汽轮机+1台40MW发电机,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约50万吨,扣除自用电外,平均每年可向电网供电约2.41亿kWh。
3、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罗官村肖家窑南侧。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5、招标范围: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场地及所有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区域内的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6、项目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本次招标所必须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以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水文水质资源调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负责过一项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投标当月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与挂靠资质投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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