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XB-21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招标项目编号:HTCL-XB-21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全长92.077公里,投资估算约72亿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水土保持或工程技术咨询相关业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 5 年来(2016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0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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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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