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1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拓展业务广告亮化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6-06-04D-2021-D-D01852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采购预算:22万元(含税),税率13%。
1.2采购内容:广告亮化材料供货含安装,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1.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供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20日内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
1.7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二、 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截止之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3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应答;应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承诺书)。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7条提供承诺书,第8条提供截图)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6应答人须提供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
2.7拟派本项的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登高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须提供资质证书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3日1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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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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