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1-07
项目名称: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3月31日前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
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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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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