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饮用水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桶装水 | 18.9L | 1 | 桶 |
|
2 | 瓶装水 | 400ml | 1 | 箱 | 24瓶/箱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B.提供近1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对应年限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两个月的财务月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声明函。
A.供应商所投包段的区域须具有送水服务点(指供货服务商的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或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公司地址、房屋租赁、公司人员合同等资料)。
B.供应商提供配送人员须为从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为准)。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
2、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含公告发布当日)的日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至 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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