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CY2021008号
项目名称:雨城区多营镇垃圾转运车和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垃圾分类收集亭 | 1、总体要求:①要有垃圾分类标识图样;②要有雨城logo,具体印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雨城logo设计如下: 2、规格尺寸2300×1300×2200mm(±20mm) 3、主要材质:立柱及框架采用不锈钢矩管、不锈钢钢板或镀锌钢管、镀锌钢板造型制作;屋面采用高分子树胶瓦仿屋顶造型制作。双侧面采用PVC户外背胶制作。 双侧面板参考图片如下:
4、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每个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套塑料桶: 240L分类塑料桶2个,塑料桶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桶身丝网印刷分类标识与收集亭上标识相对应。 收集亭“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标识设计如下,具体印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整体外观参考图片如下,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6、垃圾分类收集亭建设位置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1 | 个 | 适用于街道 |
2 | 电动转运车 |
雨城logo设计如下:
12、参考图片如下:
| 10 | 辆 | 提供质检报告 |
3 | 垃圾分类桶 | 1、要有雨城logo,具体印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雨城logo设计如下:
2、容积:总容积40L,双内胆,每个内胆容积为20L。 3、整体尺寸:L410*W300*H480mm(土20mm)。(注:整体高度(H)为垃圾桶底部到桶盖最上檐的距离) 4、材料: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 5、厚度:桶壁≥1mm、 桶盖≥2mm。 6、产品外观:方形,带盖,带脚踏。由桶座、2只内桶、桶盖、一副脚踏顶杆组成。 7、桶座必须具备内桶限位装置。 8、桶体把手:内桶有防滑提手,方便倾倒垃圾,留有缺口,使用过程中可方便取出提手。 9、脚踏开启方式: (翻盖式)脚踏开启灵活方便,开启角度大于60度,用脚踏开启时盖子不后翻。 10、产品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外表光滑,无气泡、划痕、黑点、杂质、气泡和裂缝。 11、具有抗腐蚀性、抗冻、耐热、抗紫外线的能力,垃圾倾倒后容易清洗,正常使用温度为-30℃+65℃,产品一年内不褪色,并且具有良好的韧性,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一年。 12、垃圾桶须印垃圾分类标识,桶体表面印字和图案须牢固不易脱落。分类标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19095-2019) ,供应商成交后具体印刷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14、其他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要达到国家城镇建设行业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15、垃圾桶参考图片如下,具体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1200 | 套 | 提供质检报告 |
注: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为:电动转运车。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的,才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则不必再扣除。同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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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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