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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地产集团财务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09 16:39:4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厦君平招-CG(2021)002号

项目名称:象屿地产集团财务共享信息管理系统

预算金额:4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总体需求及时间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6)1、投标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投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的截图,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获取的,应在a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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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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