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232省道拆迁安置小区配套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832107120009 | ||||||||||||||
招标人名称 | 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工程投资约660万元,主要对232省道拆迁安置小区配套道路、雨污水管网、弱电、供电等。 | ||||||||||||||||
建设地点 | 泰兴市河失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16日 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1日 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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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清经审计后的余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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