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铁塔舟山普陀柱子山岛基站太阳能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舟山铁塔舟山普陀柱子山岛基站太阳能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ZT0602037】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舟山铁塔舟山普陀柱子山岛基站太阳能系统改造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配套施工服务。本项目预算为不含税总金额450000元,其中太阳能组件不含税金额200000元,辅材不含税金额70000元,运输、搬运不含税金额50000元,太阳能组件基础土建不含税金额130000元。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太阳能组件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200000元,辅材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70000元,运输、搬运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50000元,太阳能组件基础土建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3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任一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相关要求
2.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2.3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下发通知后6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2.5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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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1.3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5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代理商参选的,则参选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且制造商与代理商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3.1.6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1.7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提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舟山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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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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