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2-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2-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ZJZB-2022-1209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车辆维修服务。
1.6 预估采购金额30万元(含税)。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概况:本次共计车辆5台,其中霸道(普拉多2700越野车)一台、霸道(丰田SCT6484TR5多用途乘用车)一台、长城皮卡(长城CC1031PA2C多用途货车)一台、尼桑皮卡(尼桑ZN6495HBG5多用途乘用车)一台、帕萨特(大众SVW71410BL)一台,提供以上车辆的常规保养、机修等服务。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塔城地区。
2.4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一天之内安装完毕。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适用范围:一体业务、能源对外经营业务和行业外拓展业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书;
3.3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车辆维修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或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订单金额及订单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应答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应答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5应答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承诺函。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3 月28日19:00至2022年3月31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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