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ITCC-LZTT2022-13-0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造价服务采购范围涵盖泸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办公项目整体工程装饰装修部分造价项目,包括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工作,项目含税预算2.25万元,税率6%。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泸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服务,含税金额为2.25万元。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以下两种情况出现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自动终止: (一)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二)上级公司采购同种业务或新增业务且明确以上级公司采购为准。 2.3建设地点: 泸州市 2.4质量要求: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5安全目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3.类似业绩:参选人应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止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类或装饰装修工程类造价清单编制或招标限价编制等。 3.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15日8时00分至2022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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