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东莞市分公司2022年东莞市公安局岸海雷达综合系统钢结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HTC-HW-2022-1779)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东莞市分公司2022年东莞市公安局岸海雷达综合系统钢结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HTC-HW-2022-17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东莞市分公司2022年东莞市公安局岸海雷达综合系统钢结构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19.61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00%,参选人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不含税基准价进行参选折扣系数报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报价一览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6套非标准的钢结构平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预算金额:19.61万元(含税)。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5交货期: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后1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提供单次下单全部设备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36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3.资格条件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具备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同类产品定义:钢结构平台支架)的供货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或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3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分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9日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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