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2022年高铁基站智能节能系统设备(试验站址)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2022年高铁基站智能节能系统设备(试验站址)采购项目(二次)/CITCC-HLJTT220603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31.5万元(含税),税率13%。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中选人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应按照预算含税总价进行整体折扣报价,上限折扣为100%,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形式体现,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为80%,80.9%为80%,应答折扣超过最高限价折扣否决其参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高铁基站智能节能系统设备(含设备、运输、施工、现场勘查、维保、所涉及软件平台调测调通等相关服务)。满足如下功能:实现高铁列车通过时,自动对基站无线用电设备进行智能开、关。并在有机房和配套的站址建设一套光伏发电系统,实现新能源供电,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2拟采购基站智能节能系统设备25台,光伏发电系统设备1套。具体采购内容:
(1) 基站智能节能系统:包含设备、运输、施工、现场勘查、维保、辅材、所涉及软件平台调测调通等相关服务。实现高铁列车通过时,自动对基站无线用电设备进行智能开、关。需免费提供管理软件平台,包括基站用电情况监测,数据分析,控制指令下发,记录和查询各用电设备的各项电力参数服务,包含远程控制、开关状态、实时电压、实时电流、实时功率、电量计量以及告警信息等等功能;可实现设备参数调整以及相关联动基站设置等功能;提供软件平台的维护升级和应用功能的定制开发,并包含终端设备两年的本地通信服务费。
(2) 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功率7KW。包括光伏设备,适配器、汇流箱等配套设备,相应辅材及全部设备运输、安装、调测等相关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具体功能 | 数量 | 单位 |
1 | 基站智能节能系统 | 1、设备收集列车相关数据进行计算与分析整理,将数据发送至平台进行集中调控,在设备工作期间不对行驶列车及铁路造成任何干扰影响。实现设备间的联动控制,列车经过时基站通信设备正常开启,列车经过后基站通信设备处于关闭状态。 2、软件平台:前端硬件采集分析的数据信息发送至云平台,平台通过算法对采集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相应的基站发送开启或关闭指令;具备功率、电流、电压等参数的监测功能;具备通讯设备用电异常报警等安全防护功能。平台需要具备自定义设置相关参数功能,自定义匹配关联基站功能,指令下发以及控制设备动作时间不超过1秒。 | 25 | 台 |
2 | 光伏发电系统 | 装机功率7KW的光伏设备,包括设备,施工安装,太阳能板电力接入,设备安装调测等相关服务,为基站供电,提供稳定的电力输出供应基站设备使用。 | 1 | 台 |
2.3试验点位由中选单位自行现场勘察,中选单位负责所需场地、人员等相关协调事宜及各项费用,安装需严格按照铁塔建设安装标准执行,设备安装应符合《电气电力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2.4合同签订方式: 单项合同。
2.5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6付款方式:甲方确认到货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的60%,甲方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的40%。
2.7供货及安装地点:哈尔滨市。
2.8到货期限及安装期限:(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实现基站智能节能系统功能及软件平台的建设;(2)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建设,实现基站正常用电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功能。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10设备质保期及软件平台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1.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1.2控股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1.3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核心产品资格要求:基站智能节能系统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经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5要求应答单位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1.6中选单位不允许擅自转包或分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黑名单”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8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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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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