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交换机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交换机物资采购项目CITCC-CQTTBX202205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交换机物资,采购预算总金额152.6253万元(含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份额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设备及预估数量如下:
设备类型 | 含税单价基准价(万元) | 预估数量 |
核心交换机 | 14.0778 | 5 |
4口POE交换机 | 0.1412 | 16 |
8口接入交换机 | 0.0899 | 10 |
16口接入交换机 | 0.1582 | 9 |
16口POE交换机 | 0.2712 | 9 |
24口接入交换机 | 0.2587 | 190 |
24口POE交换机 | 0.2587 | 15 |
48口POE交换机 | 0.398 | 8 |
48口全光汇聚交换机 | 0.9498 | 20 |
2.2交货期:乙方在收到正式商合平台订单后10个自然日内负责将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3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或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金额消耗完毕止(以到达在先者为准)。具体经济事项的执行可追溯至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
2.4交货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相关标准、
规定(若有)及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 产品资质:参选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3.1.3 代理商/制造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制造商应答的,参选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应答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如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应答本项目,则所授权的代理商应答均无效。
3.1.4 类似业绩:参选人需提供在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内(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签订的包含本项目同类产品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
注: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若框架合同无金额的按第(2)条要求提供)、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参选人若为制造商的,则需提供以制造商为合同主体(卖方)的合同,若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以代理商为主体(卖方)的合同。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5 质保承诺:须对所应答产品(包括所有硬件和软件)免费提供6个月原厂维保和售后服务,审查相关承诺(若为代理商参选,须由产品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盖制造商公司公章)。
3.1.6 产品承诺:参选人须承诺所有产品均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产品的质量与销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承诺函(盖参选人公司公章)。
3.1.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审查相关承诺。
3.1.8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审查相关承诺。
3.1.9 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审查参选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3.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黑名单(重庆适用)或重庆铁塔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审查承诺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黑名单、禁止交易名单。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参选将被否决。
3. 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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