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2022-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2022-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2022-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2910DW)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
1.5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选包,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中选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58.8 | 市区大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东区大区(祥符区、兰考县) | 60% | / |
2 | 第二名 | 39.2 | 南区大区(尉氏县、杞县、通许县) | 40% | / |
1.6项目最高限价: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2022-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预算金额(含税):98万元(含税);
2.3 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 保修期要求: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甲方上级集采结果生效后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7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协议。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 参选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3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9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业绩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以及该合同下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②业绩金额认定: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合同等证明材料,以订单金额或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③业绩时间认定:框架合同时间认定以订单或结算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所有业绩均须提供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http:///),网站须为下列之一: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行业主管部门网站或合同甲方网站。评审委员会将对网站截图和发票进行网上核验,如发现参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否决参选人应答。⑤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6 人员团队要求: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参选人处注册;参选人须配置至少2个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人员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每个队伍至少包含1名电工证人员、1名登高证人员和1名安全员,其中电工证人员和登高证人员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一人多证仅记一人,各施工队伍之间人员不得重复。)
3.7信誉要求: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8其他要求:
3.8.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3.8.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3.8.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河南区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黑名单”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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